

最高嘉奖30万,榆林市青年人才嘉奖金来了!
近日,新订正的《榆林市青年人才嘉奖金执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印发执行。嘉奖对象为全日造就读于切合前提的有关高校,于2020年3月27日后毕业,且回到榆林全职工作的榆林生源毕业生。《细则》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切合前提的有关高校
切合前提的有关高校,是指教育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泰晤士高档教育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表高校。
(注:不含上述学堂的合作办学学堂和独立学院。有关高校的领域及排名,以入学昔时为准。)
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春秋在45周岁以下,申请时不属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治理的工作人员。
榆林生源毕业生领域
1. 大学登科昔时拥有榆林户籍和榆林高中学籍的青年人才;
2. 切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且在榆林参与高考的青年人才。
毕业生领域
1. 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2. 此前已获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学历和学位,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硕士毕业生;
3. 此前已获得有关高校本科阶段及硕士钻研生阶段学历和学位,2020年3月27日后有关高校的博士毕业生。
嘉奖尺度
毕业生为博士钻研生的,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就读于有关高校并获得博士钻研生学位的,嘉奖人民币30万元;其他任一阶段就读于有关高校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嘉奖人民币20万元。
毕业生为硕士钻研生的,本科、硕士阶段均就读于有关高校并获得硕士钻研生学位的,嘉奖15万元;其他只有一个阶段就读于有关高校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嘉奖10万元。毕业生为本科的,本科阶段就读于有关高校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嘉奖人民币10万元。
分段申请规定
青年人才嘉奖金中,40%为“回乡嘉奖”,60%为“就业激励”。“回乡嘉奖”申请时须在榆林全职工作且陆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申请“就业激励”前须已领取“回乡嘉奖”,申请时须在榆林全职工作满36个月。
若何申请?
自己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2000557288830U344211109J001),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内容并上传附件。
去年,《榆林市新时期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出台,提出:“构建拥有竞争力的青年人才梯队”,扩大“榆林市青年人才嘉奖金”合用对象,申请春秋放宽至45周岁,持续吸引更多有工作经验的优良青年人才回乡。
为加快落实《榆林市新时期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榆林市人社局进一步优化了《细则》,旨在更好阐扬人才政策效应,吸引更多榆林优良学子学成归来参加家乡建设,助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支点。
《细则》的订正遵循问题导向,针对原细则执行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风险点,结合人才23条最新要求,从嘉奖对象、嘉奖尺度、申领规定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体现人才政策“从新、从优、不反复”准则。申请春秋放宽至45岁,提高政策覆盖面;削减证明资料,进一步简化申领流程;分类设置嘉奖尺度,提高了嘉奖政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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